臺海網4月27日訊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臺中市陳姓女出租車司機遭陳姓前夫家暴,上電視哭訴家暴經過,卻遭前夫殺害。一審判陳姓前夫無期徒刑。死者家屬提出民事賠償,臺中地方法院判陳姓前夫得賠償622萬元(新臺幣,下同)。
判決書指出,陳姓女子和陳姓男子都是出租車司機,在高鐵臺中站排班認識,進而相戀結婚。陳男性情暴戾且反復不定,婚姻過程,動輒對陳姓女子暴力毆打,從不間斷。
兩人離婚后,陳女控告前夫多次違反保護令,并上電視哭訴,卻遭前夫殺害。今年2月,臺中地院依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剝奪公民權利終身。
判決書指出,由于陳姓男子故意殺害陳女的行為,造成陳女與另一前夫張男所生的一對子女精神痛苦難以承受,幾乎天天就醫(yī),服用安眠藥才能入眠,請求民事賠償。
楊姓女子是陳姓女運將的母親,女兒慘遭殺害后,終日以淚洗面,無法接受失去女兒殘酷事實,請求陳男賠償200萬元。
臺中地院審理終結,法官判決陳男須賠償3人共62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