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國時報》12月12日報道,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偵查已近尾聲。檢方11日指揮廉政署第九度提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調(diào)查,讓柯作“最后答辯”。有媒體詢問柯文哲“不法所得是否上億元(1元新臺幣約合0.22元人民幣——本網(wǎng)注)?”柯文哲聞言看了一眼記者,并未回應(yīng)。檢方復(fù)訊柯文哲后還押。
報道稱,京華城案由于在押被告應(yīng)曉薇的羈押期限至12月28日為止,因此預(yù)估京華城案將在12月27日前偵結(jié)起訴,近日臺北地檢署已密集與廉政署、調(diào)查局研議移送書的移送內(nèi)容及范圍。
報道稱,檢方懷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獲取京華城超過560%容積樓地板面積,命前鼎越開發(fā)董事長朱亞虎,要求7名威京集團高階主管每人新臺幣30萬元共計210萬元,匯入柯文哲指定的臺灣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作為行賄柯的部分資金。
報道稱,檢方懷疑,柯文哲明知超過560%容積樓地板面積予京華城改建案為違背法令,仍指示時任臺北副市長彭振聲主持都委會,配合提高京華城容積率。
報道稱,臺北市都委會2021年9月9日第783次會議做決議,終促成京華城改建案獲取678.91%的容積樓地板面積,之后更擴增到840%。沈慶京交付1500萬元予柯文哲,作為部分賄賂,涉嫌圖利、違背職務(wù)收賄罪。
報道稱,柯文哲利用親信李文宗成立木可公關(guān),以授權(quán)肖像權(quán),販賣競選小物,將支持者的部分政治捐獻款,匯入木可公司賬戶后挪用,涉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