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臺灣又將進入選舉季。作為所謂“總統(tǒng)”候選人的蔡英文,可謂絞盡腦汁,用盡一切手段拉選票。
有理哥看了看她的競選過程,發(fā)現(xiàn)善于利用特殊對象宣傳造勢真是其一大“亮點”。雖然騙取民意的伎倆大家都看得明白,但是不得不說蔡英文的輿論操縱能力不輸她的美國爸爸。
被蔡英文利用的對象都有誰呢?簡要概括,主要是四個“他”。今天,我們就聊聊蔡英文和他們之間的故事。
蔡英文和搶劫犯林某
今年10月初,一名林姓臺灣男子以氣槍扮真槍,在香港尖沙咀搶劫一間手表行,搶到兩支手表,價值近百萬港幣。隨后,戲劇性的一幕發(fā)生了……

該林姓嫌疑人為了躲避法律制裁,當天就逃回了臺灣。臺中地檢署向香港警務(wù)部門傳真提供嫌疑人資料請求協(xié)查,于11月11日將其拘捕。其后,臺中地檢署希望取得案發(fā)現(xiàn)場閉路電視片段、受害者書面證供等證據(jù),并在近日由“法務(wù)部”通過“陸委會”向香港方面提起司法互助請求。

對此,香港保安局回復查詢時表示,案件正根據(jù)香港法律進行處理,而香港因沒有法律可以與臺灣當局進行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事宜,如疑犯愿意從臺灣來香港自首,港方隨時接受,不會有任何限制。
本來香港方面是依法辦事,地球人都知道,香港和臺灣之間沒有逃犯引渡條例,港府為了依法處理陳同佳殺人案,想要修訂《逃犯條例》,就被反對派誣稱“送中”,并借機大肆造謠抹黑,引發(fā)長達半年多的“修例風波”。蔡英文當局在當中也發(fā)揮了“不可忽略”的作用,與香港反對派遙相呼應(yīng),為犯下累累罪行的亂港暴徒提供庇護,企圖制造“臺獨”與“港獨”合流,共同對抗大陸。
然而,此次林某搶劫案,蔡英文卻倒打一耙,再次上演“輿論造勢”的把戲,在明知沒有相關(guān)法律支撐的前提下,指示“陸委會”故意向港府提出要取得案發(fā)現(xiàn)場閉路電視片段、受害者書面證供等證據(jù),樹立自己“嚴懲兇犯”的形象,并借港府現(xiàn)在的“無能為力”和前期的陳同佳案,誣稱“讓人懷疑港府作法是否令香港成為犯罪天堂”,制造港府不重視民生和法治的負面印象,為修例風波再添一把邪火。真可謂一箭雙雕,用心歹毒。
總拿各類犯罪分子做文章,可見,蔡英文的選情,的確吃緊。
此次搶劫犯林某,在沒有《逃犯條例》的情況下,很可能逍遙法外。林某也被島內(nèi)網(wǎng)友戲稱為“臺版陳同佳”,很可能,他會成為第二例逍遙法外的“幸運兒”。
而這一切,都要“歸功”于蔡英文,是她,給了犯罪分子“自由”的空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