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5日電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空軍黃姓少校3年前參與單位例行的3000米跑步測驗,結束后卻昏倒抽搐,經送醫(yī)急救后,成為植物人,昏迷至今。黃父認為臺軍方有過失,向法院提告,請求公賠醫(yī)療費、精神慰撫金共2700萬元(新臺幣,下同)。臺北地方法院駁回黃父請求,可上訴。
黃父稱,兒子是臺灣空軍少校軍官,2015年10月26日值大夜班后,臺軍方未給予充分休息,隔天又命令兒子進行3000米跑步訓練,導致兒子在抵達終點時因身體過勞突然昏迷倒地,失去呼吸心跳;臺軍方又在現(xiàn)場耽擱救援時間,讓兒子缺氧超過15 分鐘,成為永久性植物人,至今仍在醫(yī)院住院治療。
黃父指出,兒子發(fā)生事故時39歲,至今住院醫(yī)療費用仍由臺灣空軍支付,但兒子將于2022年退伍,屆時將面臨無人照護窘境,故請求公賠,要求臺軍方支付醫(yī)療費用、看護費用、精神撫慰金等共2700萬元。
臺灣空軍稱,黃姓少校輪值夜班勤務后已依規(guī)定補休,且實施跑步訓練時與執(zhí)勤時間間隔9小時,黃姓少校已獲充分休息;當日中暑危險不大,如果黃姓少校自我感覺身體不適,可以自行中止訓練,但黃姓少校未反映不適且全程參與訓練,在完成訓練后緩慢行走時倒地昏厥,難認定和夜間執(zhí)勤有因果關系;另外,相關人員并未延誤黃姓少校就醫(yī)。故臺灣空軍自認在此事上沒有過失。
法官認為,難認定臺軍方安排值夜班勤務有過失;黃姓少校跑步訓練時,現(xiàn)場有救護車待命;臺灣空軍并未強制營區(qū)人員進行跑步測驗,安排訓練不違規(guī),現(xiàn)場救護人員也未拖延送醫(yī)。
判決書指出,根據診斷證明書,黃姓少?;柝什⒊蔀橹参锶说脑虿簧?,無法完全排除是黃姓少校自身因素造成的,故駁回黃父請求,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