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3月6日訊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最高檢察署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泄密案,臺灣“高等法院”今年2月12日將他判刑1年3月得科罰金確定,但遭周刊爆料,“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曾掛電給“司法院院長”賴浩敏疑涉司法關說,“司法院院長”賴浩敏今天發(fā)表聲明,嚴正澄清,并指稱這是該周刊的報導,羅織莫名的揣測,不僅是對個人人格重大污衊,甚而打擊人民對司法的信賴,至表遺憾與痛心。
賴浩敏聲明指出,關于本(6)日時報周刊“劈董新聞”專欄指:“…‘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打電話給‘司法院長’賴浩敏,拜托不要讓黃世銘坐牢,深受馬英九恩情的賴浩敏同意協(xié)助,最后此案竟判1年3個月,得易科罰金”,“司法院院長”賴浩敏嚴正聲明,相關內(nèi)容絕非事實,特此鄭重澄清。
賴浩敏院長表示,渠個人就任“司法院院長”以來,深知作為“司法首長”應扮演的角色,一向奉公守法,嚴守分際。但時報周刊該專欄前述相關內(nèi)容是在沒有事實根據(jù)之下,羅織莫名的揣測,不僅是對個人人格重大污衊,甚而打擊人民對司法的信賴,至表遺憾與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