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發(fā)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14日上午最后一次出席民進黨中央的記者會,并和媒體告別,志得意滿地準備下周履新臺行政機構發(fā)言人一職。

沒想到臺媒下午就爆出了谷辣斯的一樁丑事——4年前因酒駕,遭臺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新臺幣,下同)。當時判決書這樣寫道:被告對交通安全所生之危害非輕;且被告無視當局一再宣揚酒后駕車之危險與嚴重性,竟于“刑法”修正提高處罰后,仍不以為意,而于酒后駕車上路,其漠視法令之態(tài)度,實不足取。
因為鐵證如山,谷辣斯只好承認此事,并表示這是非常不對的事情,也了解對社會大眾傷害很大,未來愿意做終身反酒駕志工。

對此,臺行政機構發(fā)言人徐國勇緊急為谷辣斯背書,表示這件事臺行政機構不知道,但“酒駕錯了就是錯了”。谷辣斯本人也已道歉,且從那件事以后沒有再犯,臺行政機構相信她的做事能力,也相信未來會遵守承諾不會再有錯誤示范。
徐國勇的言下之意,就是谷辣斯雖然犯過酒駕,但民進黨仍會照用不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