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蔡當局主政下,臺灣對內(nèi)對外都因斷裂劇變而愈顯荒謬絕倫,因荒謬絕倫而使內(nèi)外斷裂加劇。“拔管案”─拔除臺大準校長管中閔,短短41天就折損了教育部門潘文忠、吳茂昆兩位負責人,后續(xù)程序包括臺大校長如何產(chǎn)生?繼任負責人如何善后?則將是荒謬劇情之延續(xù),也是內(nèi)外斷裂加劇的延伸。
臺灣中央日報網(wǎng)絡報刊文指出,主政者最高鵠的應在于政事通達人民安樂。蔡英文施政滿意度不及半百且還持續(xù)向下崩落,當可確知政不通、人不和已成為多數(shù)臺灣民眾的悲歌。對外而言,蔡英文口稱“維持現(xiàn)狀”卻見現(xiàn)狀急速崩毀,使臺灣形同在鳥籠內(nèi)哮啾啾的孤鳥;對內(nèi)來說,蔡當局則一手制造政黨敵我對立,一手炮制族群矛盾情緒。
若以辯證法觀照教育部門前后兩負責人拔管過程,前前負責人潘文忠欲拔管且遲疑,最后拔而難決只好把自己拔除;前負責人吳茂昆欲拔管而不顧一切,最后仍舊無法下手而打回臺大重行遴選。若非兩人都扛不住政治力介入,潘怎會不得不自行掛冠求去?吳又怎會噬臍莫及凄惶請辭?問題是吳茂昆并非請辭就沒事了。
教育部門因拔管折損了兩位負責人,簡直是意欲殺敵八千不成反而自損一萬,貽笑大方莫此為甚,荒謬透頂更不可多見,這巴掌打在蔡英文臉上,叫她怎生消受?然而,吳茂昆已然犯了“來說是非者,即為是非人”的大忌,因為他接任教育部門負責人之后被踢爆了諸多事項,臺北地檢署已指派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調(diào)查。
吳茂昆被告發(fā)案件,包括涉嫌違法赴陸擔任“中科院”顧問、侵占東華大學綬草專利權、詐領東華講座將助金。但吳茂昆請辭聲明仍強調(diào)“人格橫遭污蔑與羞辱,以最高道德標準請辭”。此外,教育部門因拔管而須面對臺大可能提起的訴愿、行政訴訟,甚至可能聲請的“釋憲案”。此乃政治力介入大學自治而治絲愈棼。
潘文忠請辭教育部門負責人時強調(diào),“希望所有政治操作能就此停止”,正氣凜然的說詞,是否隱含弦外之音頗費人解讀。但拔管案產(chǎn)生的政治紛擾及衍生的法理爭議,絕不會隨著吳茂昆下臺而落幕。然而,吳茂昆接任教育部門負責人之初,直言會使管中閔案盡快了結,竟落得“出師未捷身先死”成為最短命的教育部門負責人。
“小政在朝不在民,大政在民不在朝”,民主法治奧義在焉,此即民主上路法治先行。蔡當局之于拔管案,不啻翻轉為“小政在民不在朝,大政在朝不在民”,揮起政治力兵戈恣意妄為,終告?zhèn)瞬怀煞磦?,反襯蔡當局欠管中閔及臺大甚至臺灣民眾一個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