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四個月來“教育部” 卡管”的諸多說詞,臺大其實早已一一答復,民進黨當局卻故意置若罔聞。在管中閔的“獨董”爭議部分,“教育部”指控管中閔未誠實“揭露”董事身分,又咬定蔡明興未“回避”出任遴選委員導致程序瑕疵。其事實是,管中閔去年六月?lián)闻_哥大獨董前,曾向校方提出申請并獲核準,這表示臺大校方當然“知情”,與揭不揭露無關(guān)。至于蔡明興,則是以校友身分獲選拔為遴委,而根據(jù)“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兩人的關(guān)系并無“回避”之必要。何況,管中閔在最后的得票中領先第二人選三票之多,蔡明興并非關(guān)鍵一票。至于管中閔十三年間赴陸28次,其中21次經(jīng)“內(nèi)政部”核準,另七次由“內(nèi)政部”審查會核準,試問,其涉及的學術(shù)倫理問題會比吳茂昆嚴重嗎?
“拔管”演到今天,外界可以清楚看到更多事實,這起事件應該是“行政院”高層操作的政治打壓行動。原因是:一,這是高度政治性的行動,非“教育部”層級所能發(fā)動;二,若是潘文忠一手發(fā)起,他不可能中途棄守;三,潘文忠在前一波“內(nèi)閣”改組即提出辭呈,卻遭賴清德強留,而吳茂昆的任命也是賴清德之意;四,“教育部”在難以決斷的情況下,轉(zhuǎn)而升高層級召開“跨部會會議”,即可證明此事完全是院方主導。
對臺大而言,經(jīng)民主程序選出來的校長,卻遭“教育部”以拙劣的政治手段刁難、并強行推翻;這不僅是臺大遭到羞辱,也堪稱廿一世紀臺灣的新校園“白色恐怖”。令人扼腕的,并非誰非當校長不可,而是大學經(jīng)過重重民主程序決定的事,霸道的民進黨機關(guān)隨便羅織一些理由就能一舉剝奪。而校園里一些教授竟自甘下流,與政治共舞,坐視自己的大學被糟蹋,令人遺憾。
更可怕的是,一個自詡民主進步的政黨,當年也曾參與推動校園民主;到頭來,卻為了打壓異己不惜自毀形象,踐踏民主法治,把“包容”和“依法行政”都踩在腳下。對“臺獨工作者”的賴清德而言,為了壯大“臺獨”基業(yè),再怎么蠻橫都無所謂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