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動用《刑法》《反分裂國家法》等,在大陸法庭對賴清德分裂國家的罪行立案調(diào)查,進而做出審判。如果他罪證確鑿,就可以在全球?qū)ζ溥M行通緝。如能成功開啟審判賴清德的先例,不僅對他本人,對其他死硬“臺獨”政客都將形成強大心理震懾。
精確打擊“臺獨”政客的這一步大陸遲早要走出。我們看到大陸制裁“臺獨”藝人已經(jīng)取得顯著成效,狠煞了臺灣藝人“兩頭吃”的作派,極大壓縮了“臺獨”在島內(nèi)文藝圈作亂的空間。臺灣政客不像藝人需要“吃大陸飯”,但隨著臺灣的經(jīng)濟社會生活越來越“大陸化”,我們一定能夠找到或主動創(chuàng)造對他們的懲戒點,開創(chuàng)新的斗爭局面。
根本原因是兩條,一是上面說的大陸的力量正將臺灣逐漸“包圍”,影響力不斷內(nèi)滲。二是臺灣社會不希望激進“臺獨”政策引發(fā)臺海軍事攤牌,而賴清德的類似行徑正在朝那個危險的方向增加砝碼。這兩股大的力會衍生出很多具體機會,幫助大陸對賴及同類政客的打擊奏效。
值得指出的是,精確打擊賴清德等“臺獨”政客雖需要構建新的斗爭工具,但它們一旦成型,很可能會成為最有效、綜合成本也最低的反“獨”方式。大陸力量小的時候,我們只能傾整個國家之力,甚至不惜冒巨大風險來遏制“臺獨”。如今我們的力量早已有了對臺壓倒性優(yōu)勢,“精確打擊”“定點清除”就應成為新的現(xiàn)實選項。
臺灣未來什么都可能發(fā)生,統(tǒng)一臺灣的方式有可能是超出今天想象的。所以我們要敢想,敢做,讓今后的反“臺獨”斗爭別開生面。我們建議,就從打擊賴清德開始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