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時報綜合報道】“美國眾議院一天通過兩項友臺法案”,10日一大早,不少臺灣新聞網(wǎng)站都在頭條放上了這個醒目的標題。所謂兩項“友臺”法案,一個是為美臺高層互訪解禁的“臺灣旅行法”,還有一個是支持臺灣參與世界衛(wèi)生組織(WHO)的法案。盡管這兩項法案目前只不過“八字才有了一撇”,還要等參議院通過、協(xié)調(diào)兩院一致版本、以及美國總統(tǒng)簽署等漫長過程,不過綠營媒體已經(jīng)迫不及待地將其稱之為“臺灣37年來外交大突破”了。
美國眾院周二在一個口頭表決中,一致通過為美臺高層互訪解禁的“臺灣旅行法”,要求政府“鼓勵美臺所有級別官員的互訪交流”。
在表決前的辯論中,共和黨籍眾議員夏伯特說,對于改善美臺關(guān)系,“美國能做的最重要改變就是允許臺灣總統(tǒng)訪問華盛頓。目前的限制不僅是一種侮辱,也具有反效果,它們已經(jīng)過時,是時候做出改變了。”夏伯特是著名的反華議員,2014年12月,他曾在國會聽證會上表示,美國應支持香港的民主運動。
眾議員舍爾曼也表示,“每一年中國都威脅臺灣,美國對這些挑釁行動能夠采取的最輕微舉措是什么?就是通過‘臺灣旅行法’。”
美眾院通過“臺灣旅行法”后,總部在華盛頓的臺灣人公共事務會會長陳正義宣稱,“很高興看到惡名昭著的三公報被不斷送入歷史垃圾堆,那也是它們最適合的歸屬。”
當天晚些時候,美國眾院又以口頭表決形式一致通過一個支持臺灣參與世界衛(wèi)生組織的法案,指示美國國務卿“制定一個策略,以協(xié)助臺灣重新取得世界衛(wèi)生組織觀察員資格”。法案要求美國國務院每年向國會提出報告,說明美國如何支持并協(xié)助臺灣取得每年由世衛(wèi)組織在日內(nèi)瓦舉行的世界衛(wèi)生大會觀察員資格。自從2015年蔡英文上臺,當年世衛(wèi)大會邀請函姍姍來遲,去年臺灣更是未能接獲邀請。
一天通過兩項“友臺”法案,美眾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斯稱,“這是對臺灣傳達堅定的支持信號”。消息傳到島內(nèi),綠營宣傳機構(gòu)火力全開,無不以最大篇幅宣傳這一“成功及突破”,稱之為“臺獨力量的一大勝利”,或蔡英文當局的“外交重大成果”,強調(diào)兩法案在美眾院“無異議通過”,少數(shù)網(wǎng)站更將美眾院通過“臺灣旅行法”稱為“37年來外交大突破”。
了解美國國會立法程序的人都知道,這兩個法案真正立法成為具有約束力的美國行政機構(gòu)法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以“臺灣旅行法”為例,美國國會其實早在2013年就已經(jīng)開始推動類似法律,但當年這一法律始終未走出眾院的圈子。2016年9月,夏伯特等人提出“2016年臺灣旅行法”,最終未能在美國國會通過。2017年1月,夏伯特等人以“臺灣旅行法”取代“2016年臺灣旅行法”重新提出法案。罕見的是,美國參議員盧比奧等7人于去年5月跟進眾議院提出參議院版本的“臺灣旅行法”法案。在眾議院通過“臺灣旅行法”之后,下一步將是等候參議院對由盧比奧等人提出的相同法案進行相關(guān)立法程序。如參院通過參院的版本后,還必須要“整合兩院”,最終獲得兩院一致認同的版本,才能送給總統(tǒng)簽署成為立法文本。在冗長繁復、不斷妥協(xié)的程序之后,往往最初的版本與最后立法完成版本之間有天壤之別。
比如“2016年美國國防授權(quán)法案”,參院通過的版本有“邀請臺灣參加美國的紅旗軍演”、“美國國防部應派遣將級軍官及助理部長層級以上人員訪臺”等條款,但最終定案的版本里,這些條款全都不見了。“2017年國防授權(quán)法案”亦如此,參院版本有“美國對臺六項保證”,眾院版本有“美國應邀請臺灣參加環(huán)太平洋軍演”,但最終定案的版本里類似條款也都不見了。
“我覺得這兩個法案不能叫‘友臺’法案,而應該叫‘害臺’法案”,復旦大學美國研究所教授張家棟10日對《環(huán)球時報》記者說,美國反華議員這么做,無非是給“臺獨”分子一個虛幻的希望,讓他們?nèi)ッ半U,這是在害臺灣,對臺灣一點好處也沒有;而他們這么做的核心目的還是想打“臺灣牌”,挑起兩岸爭端,牽制中國的崛起,美國好從中漁利。
臺灣“總統(tǒng)府”發(fā)言人林鶴明10日表示,感謝美國國會對于臺美交流的重視,感謝美國國會中許多臺灣的友人持續(xù)推動“臺灣旅行法”,促進臺美間更加密切的交往。他還說,美國政府近來對臺灣采取比以往“更友善、更開放”的態(tài)度,預見會有更多各界美方人士來臺交流,參加重要活動。臺灣《聯(lián)合報》10日對此評論稱,關(guān)于美臺高層級官員互訪解禁,“美國行政部門如何執(zhí)行,則最關(guān)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