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臺灣通緝的臺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早前公開表明愿意赴臺投案。據(jù)香港星島網(wǎng)10月21日報道,香港特區(qū)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21日)表示,香港沒有限制陳同佳出境,只是臺灣不準陳同佳入境,若臺方不批準陳同佳入境,難有航空公司讓陳同佳登機,“關上門的是臺灣,鑰匙在臺方手上。”

李家超(圖片來源:香港《星島日報》)
報道稱,李家超表示,希望臺方改變“你急我不急”的態(tài)度,希望不作任何政治考量。他強調(diào),非常了解死者潘曉穎母親及家人沉重的心情,特區(qū)政府希望陳同佳盡快接受法律制裁,還死者家屬公道。
李家超接著說,現(xiàn)在無法律容許與臺方進行司法協(xié)助,移交逃犯也是去年修訂“逃犯條例”的原因,因修例不成功,故不適用于臺灣,但不需要司法協(xié)助仍可接收通緝犯,將司法協(xié)助變成自首前提,是制造障礙和無理取鬧。
對于陳同佳繼續(xù)入住香港警方安全屋,李家超稱,雖然陳同佳受警方保護,若出外辦證不會阻礙。他稱,不可以代陳同佳作任何決定和安排,是按照風險評估安排,保護他是為人身安全,只會按其要求部署,不會阻礙他做任何事。

陳同佳(左)(圖源:香港“東網(wǎng)”)
2018年2月,陳同佳涉嫌在臺北殺害女友潘曉穎,后逃回香港。因為事發(fā)地為臺灣,香港與臺灣并無“引渡協(xié)議”,陳同佳在香港無法以“故意殺人”定罪,最后,香港警方以陳同佳曾盜用潘曉穎的銀行卡和財物,控告其洗黑錢罪,陳同佳最終被判刑29個月。他已于2019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出獄后,陳同佳公開道歉并表示會赴臺自首。
香港東網(wǎng)20日報道稱,一直協(xié)助陳同佳的香港圣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20日表示,到目前為止都未能取得入臺簽注,正等候臺灣律師的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