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律師蔡文彬:別帶著臺灣的心態(tài)進來
臺灣律師蔡文彬這幾天正準備在臺北提起訴訟,為大陸委托人爭取利益,這6年多來,他已習慣了這樣兩岸跑的工作狀態(tài)。2010年,大陸方面允許臺灣地區(qū)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市試點設立代表處,蔡文彬成為最早落戶廈門并第一個開始接待客戶的臺灣律師事務所。
作為臺灣廣和兩岸法律事務所駐廈門代表處負責人,他很樂見本月初司法部出臺的進一步擴大法律服務對臺開放三項政策,尤其是將臺灣律師事務所在大陸設立代表處的地域范圍由現(xiàn)在的福建省福州市、廈門市擴大到福建全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
蔡文彬在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臺灣律師專門受理各類兩岸法律事務,這幾年來,他接的案子,大陸還是比較多,目前比例大概在6誜4。他也以先行者的身份告訴想來大陸執(zhí)業(yè)的臺灣律師,不要用臺灣律師的職業(yè)心態(tài)進入這個市場,而是要調整成大陸律師的心態(tài)。
隨著兩岸經貿合作不斷深化、人員往來愈加頻繁,兩岸民眾對法律服務需求不斷上升。這可從蔡文彬所接案件數(shù)窺見一斑。據他介紹,這幾年來,每年單單涉及兩岸的案子,就有二十來件,其他非訴訟業(yè)務,包含工廠、房產交易,陸資并購臺資等,他也常接到委托處理要求,這也是大宗。
至于所接案件類型,主要是在經濟領域,包含經濟糾紛、契約不履行等,而人事訴訟的部分,則集中在兩岸婚姻引起的遺產歸屬和小孩監(jiān)護權等問題,所有這些,都有一方當事人在臺灣。
此次法令將臺灣律師來大陸設立辦事處由廈門、福州推廣到福建全省及江蘇、浙江、廣東和上海等四省一市,據蔡文彬解讀,“因為這些地方臺商多,兩岸經濟往來頻繁。”
目前,蔡文彬選擇廈門作為根據地,其他地區(qū)有案子的話,他也四處飛,在大陸的時間超過了二分之一。蔡文彬直言,這次將律所服務處范圍擴大,對臺灣律師來說,根本的問題在于是否把大部分時間投入大陸市場,“單單是設點,人沒有跟著過來的話,也是不行的”。“對我來說,客戶找我,我很快可以見個面談案子,這也是我的強項。”蔡文彬表示,“我們所也不是很大,資源也不是很多,但從2010年到現(xiàn)在,接案狀況都不錯。”
蔡文彬也介紹,他還考慮前進上海設點,雖然現(xiàn)在客戶在哪里,他就飛到哪里,但有設服務處有“形式感”,更“正正當當”。
從1994年就在臺灣執(zhí)業(yè)的蔡文彬,現(xiàn)在已有20來年律師執(zhí)業(yè)經驗。面對新政開放后,想西進發(fā)展的臺灣律師,蔡文彬給出了自己的建議:不要用臺灣律師的職業(yè)心態(tài)進入這個市場,而是要調整成大陸律師的心態(tài)。
據他介紹,在臺灣,律師社會地位比較高,所以很多人對律師都客客氣氣的。但是,在大陸,大陸律師是把自己當成是做生意,這就是一個很大的落差。此外,臺灣律師到大陸,初期的客戶以臺商為主,他們同樣不把律師當做專門技術人員,也是當成在做生意。
蔡文彬說,臺灣律師想開拓大陸市場,案件量還是很多的。接下來,他會加強和大陸律所的合作關系,這次新政允許在大陸設代表機構滿3年的臺灣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大陸律師事務所聯(lián)營,這也在他考慮的范圍里。他也規(guī)劃今后找臺灣年輕的律師合作,大陸有市場,年輕人愿意拼搏,他可以把自己的經驗傳授給他們,讓他們來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