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某飛被帶至醫(yī)院做抽血檢測
民警提醒:飲酒后只要將車點火起步,就構成酒駕或醉駕
臺海網12月1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張雄敏)“我只是想掉頭,并沒有酒駕?。?rdquo;前日凌晨,漳州一男子酒后叫代駕,在等待代駕到達時,他“貼心”地想著幫代駕將轎車車頭掉好,方便代駕到時駕車,但被正在查酒駕的民警抓個正著。
前日4時48分許,在漳州市城區(qū)下沙路“李公館KTV”門口路段,鄭某飛酒后駕駛一小轎車掉頭時被正在“夜查酒駕”的執(zhí)勤民警攔下,民警立即對鄭某飛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99mg/100ml。 隨后,民警將鄭某飛帶至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血檢值為111.43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
此時,民警詢問鄭某飛為何要酒駕?鄭某飛解釋道:“我與朋友喝完酒準備開車回家,我是叫了代駕的,由于代駕遲遲未到,我便想說先把車掉個頭。就在我掉頭的時候,交警就過來把我攔下來了!我只是想掉頭,并沒有酒駕啊!”
對此,漳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再次提醒,飲酒后只要在道路上行駛,不管是挪個車還是開幾米路,只要將車點火起步,就構成酒駕或醉駕。鄭某飛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目前,交警部門已依法對鄭某飛進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