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腳王寶強剛起訴離婚,后腳就被妻子馬蓉告了。8月16日一早,一律師持馬蓉的委托手續(xù)及訴狀等材料至北京朝陽法院,以王寶強構成名譽侵權為由申請立案。
對此,先要告訴大家的是,是否侵犯名譽權,簡單來說要看三個要素:是否是虛構或者編造的事實;是否對他人公開傳播這些事實;是否對相對人造成社會評價降低等一系列負面影響。
從8月14日凌晨,王寶強在微博發(fā)離婚聲明,宣布與馬蓉解除婚姻關系;再到8月15日上午9時許,王寶強本人在律師陪同下來到北京朝陽法院,起訴其妻馬蓉 要求離婚;直至8月16日馬蓉告王寶強名譽侵權。事態(tài)發(fā)展跌宕起伏一波三折,聯(lián)系到多位知情人士,就整個事件大家關注的幾個問題,探聽到一些內(nèi)幕消息。
借錢離婚?
向律師助理和陳思誠籌款
據(jù)目擊者描述,8月15日上午,王寶強與律師到達朝陽法院立案時,為了不干擾正常的審判秩序,法院給王寶強開通了特殊通道,那么在提交起訴狀的時候,法官就詢問,寶寶你財產(chǎn)到底總價是多少?
目擊者稱,王寶強當時只是對財產(chǎn)清單做了粗略統(tǒng)計,并沒有對每項財產(chǎn)進行標價,所以開始沒答上來,但是,沒有財產(chǎn)數(shù)額就沒辦法進行實際分割啊,所以,王寶強大概估算了一下說:“一個億”。
先給大家普及一下知識:訴訟費是要按照財產(chǎn)的標的額來收取的,一般是原告墊付,官司最后誰輸了誰來支付這筆訴訟費。
王寶強1億財產(chǎn)的訴訟費大概是24萬余元,需要當場交納。
現(xiàn)場于是有些尷尬:王寶強1億身家卻表示掏不出這么多錢,于是向律師和隨行的律師助理求助,最終,到繳費窗口繳費的是個年輕的女孩子,銀行卡也不是王寶強名字,據(jù)了解,這名女孩是王寶強代理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工作人員。
繳費之后,王寶強從特殊通道準備離開朝陽法院,在大門口一個細節(jié)讓人唏噓,寶寶隨行的一名工作人員落淚了,隨即王寶強本人也紅了眼眶,站在法院門口掉下了眼淚,這時有路人經(jīng)過試圖拍照但隨即被制止。
據(jù)了解到的情況,目前,王寶強不僅訴訟費沒有還上,還在四處借錢打官司,寶寶向好朋友陳思誠求助籌款也是屬實的,在這里,重案組37號探員多說一句,大家小心,各種電信詐騙的騙子也借機出沒以寶寶名義進行違法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