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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奧運會的各協(xié)會必須是由國際奧委會認可的協(xié)會。各協(xié)會所派參賽運動員需參加由國際泳聯(lián)及國際奧委會舉行的資格賽并獲得參賽資格。
參賽資格
在奧運會的每個單項比賽中,由國際泳聯(lián)確定報名成績。參賽資格分為A、B兩個標準,其中B標的成績相對容易達到。如果一個國家或協(xié)會在每個項目中都派一名選手參賽,這些選手必須要達到奧運會B標。如果有兩名選手參加同一單項的比賽,他們的成績必須達到奧運會A標。只有在國際泳聯(lián)認可的比賽中達到A標,選手的奧運會報名才有效。
單項比賽:在每個單項比賽中,每個國家最多可以派兩名達到奧運會A標成績的選手參加;如果達到奧運會B標,則只能派一名運動員參賽。
接力比賽:每個接力項目中,每個國家只能派出一支隊伍參賽。
沒有達標選手的國家:當一個國家無一人達奧運會A標或B標時,可按照參賽資格說明,派出男、女各一名選手參賽。
競 賽
奧運會游泳比賽中,200米以下個人項目(含200米)進行預賽、半決賽和決賽;400米以上個人和接力項目進行預賽和決賽。運動員和接力隊根據報名成績分組進行預賽,根據預賽成績排名進入半決賽或決賽。
預賽成績前16名進入半決賽,半決賽成績前8名進入決賽。在設有8條泳道的游泳池內比賽時,同一組成績最好的運動員或接力隊,應安排在第4泳道。其他運動員或接力隊按成績的優(yōu)劣以5、3、6、2、7、1、8泳道的順序進行安排。接力比賽以隊為單位,每單位可在報名參加比賽的同組運動員中任選四人參加接力比賽。在預、決賽中參加者可任意調換,但接力名單報送后擅自顛倒棒次或更換運動員均判為犯規(guī)。
出發(fā)和到邊 在奧運會游泳比賽中,任何一個運動員在出發(fā)時搶跳犯規(guī)都會被取消比賽資格。自由泳、蛙泳、蝶泳及個人混合泳的各項比賽必須從出發(fā)臺起跳出發(fā),仰泳項目在水中出發(fā)。當總裁判員發(fā)出長哨音信號后,運動員應站到出發(fā)臺上(仰泳項目運動員下水,在總裁判員發(fā)出第二聲長哨時迅速游回池端,在水中做好出發(fā)準備),當發(fā)令員發(fā)出“各就位”的口令后,運動員應至少有一只腳在出發(fā)臺的前緣做好出發(fā)準備,手臂位置不限。當所有運動員都處于靜止狀態(tài)時,發(fā)令員發(fā)出“出發(fā)信號”(鳴槍、電笛、鳴哨或口令)。運動員在聽到“出發(fā)信號”后才能做出發(fā)動作。在自由泳和仰泳比賽中,到達終點時運動員可以只用一只手觸壁,而在蛙泳和蝶泳比賽中,必須雙手同時觸壁。
轉身 奧運會游泳比賽使用的是50米長的標準池,所有距離在50米以上的比賽都必須在途中折返。轉身時,自由泳和仰泳允許運動員使用身體的任何部分觸及池壁,這就允許運動員可以在水下轉身后,用腳去蹬池壁。轉身的一個例外規(guī)則就是在個人混合泳當中,從仰泳轉換泳姿到蛙泳時,運動員必須保持仰泳的姿勢直到觸及池壁。
計時 所有游泳運動員的比賽成績和名次都是由自動計時裝置決定的。運動員出發(fā)時,出發(fā)臺上的壓力板將記錄數(shù)據。每條泳道兩端都裝有觸板,當運動員觸壁時也會被記錄。由于觸板和出發(fā)臺是互連的,因此可以判斷參加接力比賽的運動員是否是在其隊友觸壁以后才入水的。接力比賽當中,如果任何一個運動員在其隊友觸壁0.03秒之前離開出發(fā)臺,這個隊將被自動取消比賽資格。(運動員可以在隊友觸壁的時候做出發(fā)動作,但是腳必須接觸出發(fā)臺。)
奧運會游泳發(fā)展史
古代奧運會沒有游泳項目。按照現(xiàn)代奧運會創(chuàng)始人顧拜旦提出的所有運動項目都擁有平等權利的原則,游泳項目于1896年進入了現(xiàn)代奧運會。
第1屆現(xiàn)代奧運會設有100米、500米和1200米3個游泳項目。當時,總共有6個國家(丹麥、德國、希臘、匈牙利、瑞典和美國)的26名選手參加比賽。
1924年的奧運會才真正翻開了競技游泳的歷史。比賽首次在巴黎的圖雷萊斯正規(guī)游泳池舉行。
跳水項目起源于游泳運動的發(fā)展過程中。5世紀時,古希臘陶瓶上已有一群男孩頭朝下跳水的描繪。17世紀,在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地中海、紅海沿岸一帶的港口,盛行從岸上、桅桿上跳入水中的活動?,F(xiàn)代跳水運動始于20世紀,1900年瑞典運動員在第2屆奧運會上進行了跳水表演。1904年在圣路易斯奧運會上,男子跳水首次被正式列為比賽項目。1912年在斯德哥爾摩奧運會上,女子跳水運動員首次被允許參加比賽。直到1951年,跳水才成為規(guī)則完整的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目前,奧運會跳水比賽共設有8枚金牌。
水球項目是奧運會歷史上最早的集體比賽項目之一。男子水球于1900年巴黎奧運會上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女子水球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上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目前,奧運會水球比賽設有男、女兩枚金牌。
花樣游泳為女子項目。20世紀20年代起源于德國、英國等歐洲國家,原為游泳比賽間歇時的水中表演項目,由游泳、技巧、舞蹈和音樂編排而成,有“水中芭蕾”之稱。1920年花樣游泳創(chuàng)始人柯蒂斯(KATHERINE CURTIS)將跳水和體操的翻滾動作編排成套在水中表演,后傳入美國和加拿大。1984年,花樣游泳成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有單人、雙人兩項。1996年改為集體賽,后來在2000年改為雙人和集體兩個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