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華榮資料圖
功臣和罪犯之間沒有天然鴻溝
謝棣
報載,江蘇省鎮(zhèn)江市國土資源局原副局長袁華榮因貪污受賄20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編者注:2014年底,袁華榮因貪污受賄20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五十萬元。)讓人為之扼腕的是,袁華榮曾參加過自衛(wèi)反擊戰(zhàn),先后榮立3次三等功、2次二等功、1次一等功,至今身上還殘留彈片,還曾被中央軍委授予“共和國衛(wèi)士”榮譽稱號,獲得國家一級英模勛章,受到黨和國家領(lǐng)導(dǎo)人接見。然而,其人生結(jié)局正如人們所說的,闖過了槍林彈雨,卻倒在糖衣炮彈之下。
一個有著如此之多之高榮譽的黨員干部、戰(zhàn)斗英雄落到這一步,確實不能不令人深思。新中國成立前夕,毛澤東就曾告誡全黨同志:“可能有這樣一些共產(chǎn)黨人,他們是不曾被拿槍的敵人征服過的,他們在敵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稱號;但是經(jīng)不起人們用糖衣裹著的炮彈的攻擊,他們在糖彈面前要打敗仗。”這一案例再度證明了這一告誡的正確性和接受告誡的必要性。
袁華榮案特殊就特殊在,他是一個有功之臣、英雄模范,有過崇高的榮譽,有過輝煌的歷史,讓多少人為之景仰。這就不能不讓人深思,是什么把榮譽與犯罪勾連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