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烈士子女撫恤證

我是一本烈士子女撫恤證,由烈士吳國璋之子吳繼璋捐獻給沈陽抗美援朝烈士陵園紀念館。我記錄了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黨和政府對烈士子女的撫恤標準:每人每個月的標準是20元人民幣,按照當(dāng)時沈陽的平均生活水平是8到9元,這60塊錢在當(dāng)時可以養(yǎng)活一個五口之家。
吳國璋,是抗美援朝戰(zhàn)爭中犧牲的中國人民志愿軍第39軍副軍長。參加了第三、第四、第五次戰(zhàn)役。1951年10月,美軍集結(jié)大批機群對志愿軍陣地狂轟濫炸,吳國璋在陣地前沿遭彈片擊成重傷,不幸犧牲,年僅33歲。
吳國璋犧牲后,在他的衣袋里發(fā)現(xiàn)了一份染著鮮血的賬單,賬單上清楚地記錄著他從志愿軍后勤部門所借100元錢的開支情況:看望老首長,修理收音機,警衛(wèi)員和司機有病住院補助等等,連幾角幾分都未遺漏。如今,這份血染的賬單和我一起陳列在紀念館。
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一個有前途的國家必定崇尚英雄。他們活在我們的記憶里,我們奮斗在他們?yōu)橹畩^斗的事業(yè)中。他們的英名與事業(yè),將以國家的名義、以人民的名義,被永遠銘記與傳承。
記者:李昂
配音:董千齊
制作:新華FM工作室
新華社音視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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