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相關部委正制定對房價進行直接行政調控的管理辦法。對此,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表示,省級政府有穩(wěn)定當地樓市價格的職責,但沒有必要專門出臺直接干預房價的法律法規(guī)。
據媒體報道,根據該管理辦法,未來經省級政府同意,相關部門有權直接限制商品房銷售價格。對此王玨林表示,先前出臺的“國十條”已經明確,省級政府擁有穩(wěn)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的職責。省級地方政府有穩(wěn)定房價的任務,國家相關政策已經明確了這一點。但針對房地產價格出臺專門的法律則沒那么容易,相關部門未必會出臺類似法律和法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