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8月17日訊 據(jù)大南靖報道,被女網(wǎng)友誘騙到傳銷窩點(diǎn),加入傳銷組織后因“看守”“新成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涉嫌非法拘禁罪,由最初的被害人轉(zhuǎn)變成犯罪嫌疑人。
2017年8月15日,王 某、許某、安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局移送南靖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王某系河北省阜城縣人,2017年2月中旬,福建省廈門打工的他通過QQ添加一個女網(wǎng) 友, 女網(wǎng)友稱其在漳州南靖縣一家電子廠打工,叫王某也來南靖,兩人相處看看如果合 適就當(dāng)男女朋友,王某欣然前往,卻被帶到一套出租房內(nèi),加入傳銷組織。
2017年5月3日,范某被以介紹工作為由騙至該傳銷窩點(diǎn),王某、許某、安某等人將 范某拘禁,采取監(jiān)視、看管、語言威脅等手段,非法限制范某人身自由,直到被公安機(jī)關(guān)查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