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1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張雄敏 通訊員 鄭樂和)漳州兩駕駛人想通過賣分賺點小錢,不料被交警識破,結果分別被漳州市公安局薌城分局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300元。
4月5日上午,薌城公安分局石亭派出所得知,有兩名駕駛人欲通過賣駕駛證分數(shù)取得報酬,需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民警趕到現(xiàn)場了解得知,兩名男駕駛人分別為陳某(28歲,龍海人)、唐某(27歲,龍文區(qū)),陳某樣貌與違章駕駛人明顯不符,唐某于2016年1月份取得的C1駕駛證,卻要處理2015年小車的違章。
審訊室里,陳某、唐某對他們“賣分”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據(jù)陳某供述,一兩年前,他通過微信認識了外號“二哥”的男子,并得知“二哥”在做駕駛證買分賣分的“生意”。3月底,陳某手頭緊,想賺點零花錢,于是聯(lián)系“二哥”,“二哥”很快牽線成功,有車主欲買6分的C1證分數(shù),并約定4月5日到石亭高速交警處理違章。唐某也是通過微信認識“二哥”的,他也被安排4月5日處理違章,結果二人全部露了餡。
目前,買分的車主、牽線的“二哥”正在追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