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3月9日訊 據(jù)海峽都市報微漳州報道
偷東西,
 竟然是為了滿足心里的快感!
 這個小偷太奇葩!
 不過,
 這小偷經(jīng)濟賬算得并不好,
 花費2000多元,
 結(jié)果僅僅收獲360元。
 當然了,
 面臨他的還有法律的審判。

 “我盜竊主要是為了追求感覺,因為每當看到紅包從添油箱里被釣上來,我心里就莫名的激動……”
 被告人馮某盜竊成癮,在回答辦案檢察官的詢問時這樣說道。
 現(xiàn)年24歲的馮某曾兩次因為盜竊寺廟香油錢被判處刑罰,2015年1月11日刑滿釋放。
 回到家后,馮某積極悔改,努力工作并順利成家,誰知一段時間后馮某難忍盜竊之癮,于是找來小伙伴一起去盜竊解癮。他再次把目標瞄準了廟宇的香油錢。
 2015年1月2日至1月15日,馮某與小伙伴專門租賃轎車到南靖縣城、金山鎮(zhèn)、龍山鎮(zhèn)等地的各類寺廟中盜竊香油錢,前后多次盜竊僅收獲約360元,而兩人租車費用卻有2000多元。
 昨日,南靖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馮某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