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11月18日訊(海峽導(dǎo)報記者 張韓豐 通訊員 真堅 滿榮)女子染上毒癮,為掙毒資,竟仗著自己有孕在身不會被拘留而販賣毒品。11月16日,經(jīng)薌城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林某玲構(gòu)成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林某玲,1985年出生,漳州市平和縣人,初中文化,無業(yè),有一個孩子。吸毒已使她家徒四壁,為了賺點毒資,考慮到自己又懷孕,嘗到懷孕不會被拘留的“甜頭”,林某玲便決定販賣點毒品來賺取毒資。
6月8日22時,林某玲得知陳某需要毒品,便約其在漳州市薌城區(qū)菜市路見面,而后將1克冰毒以100元的價格販賣給陳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