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建忠說感謝《海峽導報》的報道,接下去打算繼續(xù)做生意
臺海網(wǎng)6月3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王龍祥 郭欽轉(zhuǎn)/文 盧紫騰/圖)因涉嫌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漳州云霄男子陳建忠被拘押在廣東饒平看守所540天,卻因證據(jù)不足被“不予起訴”。堅稱被冤枉的陳建忠一家人,要求饒平縣公檢部門還以清白并道歉(導報2015年1月-2016年3月曾多次報道)。經(jīng)過一年多的等待與申訴,陳建忠案終于等到了期盼已久的結(jié)果:獲得國家賠償,廣東饒平檢察院相關(guān)負責人登門道歉。
昨日上午,陳建忠終于等到了令他滿意的一幕:廣東饒平檢察院公訴科余科長等人,帶著國家賠償決定書以及銀行存折,來到云霄縣東廈鎮(zhèn),為饒平檢方在處理該案件過程中存在錯誤,當面向陳建忠表示道歉。陳建忠介紹,包括一個月前潮州市人民檢察院送來《刑事申訴復查決定書》的幾次交流,“來的人都非??蜌?rdquo;。
根據(jù)檢察院帶來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共支付賠償陳建忠因被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人民幣118648.8元(540×219.72元/天);支付賠償他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0000元。此外,陳建忠說,饒平檢察院還給了他一筆補償金。但具體數(shù)額,陳建忠沒有透露。“賠償、道歉,這些他們都做到了,所以對這樣的結(jié)果我表示滿意。”陳建忠說。昨日下午,導報記者聯(lián)系了饒平檢察院公訴科的余科長。不過在電話中,余科長表示他不便就此事接受采訪。
和一年前剛從看守所出來相比,陳建忠的精神狀態(tài)好了許多,面色紅潤,體重也增加了近5公斤。“生活還要繼續(xù)。”陳建忠說,從看守所出來的一年多時間里,他一直在為自己案子討要說法,精神壓力一直很大,根本無法回到自己原本的生活。據(jù)了解,陳建忠原來的蔬菜生意,這兩年都是大兒子在勉力維持,生意規(guī)模大不如前。一直到今年的4月,陳建忠才逐漸與原本的生意伙伴有了聯(lián)系,他打算慢慢地把原來的蔬菜生意重新做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