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微博)7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賴雅紅 通訊員 明東 艷慧 穎穎)一名河北籍男子跟隨工程隊來到漳州南靖龍山務工,為多弄點錢花,竟冒充工程發(fā)包方領導,將施工用的鋼板賣給廢品收購站。經南靖縣檢察院起訴,高某因犯盜竊罪,近日,被南靖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去年年初,28歲的高某跟隨工程隊來到南靖縣龍山鎮(zhèn)在天然氣公司土建工程施工。同年12月7日下午,高某發(fā)現在天然氣公司租用的露天倉庫里,大量的天然氣管道及鋼板被閑置堆放在地上,便心生邪念,于是打電話給某廢品收購站,謊稱自己是天然氣公司的領導,有一批鋼板要出售,并讓其安排一部吊車和貨車過來裝載。當日19時許,高某將廢品收購站老板帶至該露天倉庫,并以29000元的價格將十塊鋼板出售,隨后不久被發(fā)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