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9月21日訊(海峽導(dǎo)報記者 胡倩 整理)做客本期法律微博,為市民們答疑解惑的是來自漳州一家律師事務(wù)所的楊建亮律師。
1.盧先生@楊律師:我到一家私企上班3個月了。老板一直以最近公司運營不佳為理由,拖欠工資。我們公司的運營情況今年一直不好,我想拿前3個月的工資辭職走人,可老板卻一直推托。我應(yīng)該怎么辦呢?
楊律師回復(fù)@盧先生:您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與企業(yè)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工資,如企業(yè)未與您簽定勞動合同,您可要求企業(yè)支付雙倍工資。
2.蘇女士@楊律師:上個月,我下夜班時騎助力車回家。由于工廠地面水泥不平整,我摔傷了手臂。請問這樣算工傷嗎?
楊律師回復(fù)@蘇女士:當時您是下班回家,而且是在工廠摔倒的,按照法律規(guī)定,應(yīng)認定為工傷??梢砸髲S方給予報工傷并賠償。
3.鄭小姐@楊律師:我結(jié)婚4年了,因為跟老公感情不和想離婚。我們沒有其他財產(chǎn),只有一套婚前買的房子,不過,房產(chǎn)證上面沒有我的名字。請問,離婚后,我能分得房子的一部分嗎?
楊律師回復(fù)@鄭小姐:如果房子是婚前財產(chǎn),而且房產(chǎn)證上又沒有您的名字,那么您在離婚時無法分得房子的一部分;但如果這套房子是婚前買的,按揭是在婚后交的,您可以就婚后這一部分按揭款和房價增值進行分割。如您沒有工作,又沒有住處,可以要求男方支付適當?shù)慕?jīng)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