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3月18日訊 據(jù)福州晚報報道 )近日,閩清法院東橋法庭受理了一件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該案一被告誤認為法院傳票是詐騙團伙偽造的,讓自己丟了答辯的機會。
據(jù)了解,因拖欠貨款,2019年10月,葉某、章某被張某起訴至法院。閩清法院東橋法庭在受理案件后,根據(jù)被告章某的戶籍地址郵寄送達開庭傳票、應訴材料等法律文書,章某本人簽收了材料??傻桨讣_庭當日,章某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庭依法缺席審判。經審理,法庭判決被告葉某、章某返還張某貨款。
今年1月,章某在收到判決書后,心里很是慌張,連忙趕到閩清法院東橋法庭找到承辦法官,表明自己不認識原告,也無拖欠貨款,以為法院的傳票是詐騙團伙偽造的,才缺席庭審。
在知道事情的原委后,承辦法官指出,章某在簽收法律文書后,不僅沒有仔細查看內容,也沒有撥通應訴材料中法院的電話核實情況,反而認為是詐騙行為,對法律文書置之不理,這個做法是不對的。與此同時,承辦法官告知章某不服法院判決可以上訴。最后,法院工作人員接受了章某的上訴材料。
法官提醒:法院在立案后將應訴材料、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送達至當事人,主要希望當事人可以到庭參加訴訟,更好地在庭審中查清案件事實,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收到法院傳票,如有懷疑,應當及時聯(lián)系法院確認。(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周文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