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月21日訊 據(jù)福州日報報道 當前,福州市正在開展電動自行車更換新式號牌工作。針對市民關于電動自行車換發(fā)新式號牌的一些疑問,昨日交警部門進行了詳細回復。
市民:沒有居住證是否可以換牌?
交警:沒有五城區(qū)公安機關核發(fā)的居住證,無法辦理更換黃色號牌業(yè)務,只能換藍色號牌。
市民:電動車發(fā)票和行駛證丟失,能否辦理電動自行車換牌?
交警:可以辦理。五城區(qū)已經(jīng)登記的綠牌電動自行車,只需要車主提供身份證、電動車行駛證和號牌,交驗車輛就可以辦理。如果行駛證丟失,可以容缺辦理。辦理前,建議市民提前通過“福州交警”APP、“e福州”APP等預約辦理換牌時間和地點。
市民:換了黃色號牌后,車輛可以買賣嗎?
交警:有效期內(nèi)黃色號牌辦理轉移登記的,只允許變更為藍色號牌。
市民:車牌一定要安裝在最前面嗎?
交警:《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號牌應當安裝在電動自行車前端的中間位置,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污損、故意遮擋,不得轉借、涂改。
市民:一人多車,為何只允許一輛電動自行車更換為黃色號牌?
交警:電動自行車屬于個體交通工具,每人名下?lián)碛幸惠v電動自行車,能夠滿足出行需求。對于一人多車的情況,允許車輛進行轉移登記或者在回收補償期內(nèi)辦理回收補償。
(福州日報記者 林文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