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8月29日訊 據FM1036福建新聞廣播(ID:fm1036-882)報道 福州實行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消費者應直接在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店內購買已上牌的車輛。但最近,市民去買電動車,買到的都是無牌電動車,有的等了一個多月,都沒等來車牌。
調查:店內在售電動車基本都沒牌
記者在愛瑪電動車店內看到,擺放的電動車都沒有牌,工作人員說,購買后需要商家?guī)椭吓疲缓笤俚降昀锇惭b,大概時間需要一個多月。

在雅迪電動車店內,店內在售的電動車也都是沒有車牌,工作人員介紹,現在福州全市都停止發(fā)放電動車牌照,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大家都在等。但是買車后合格證和發(fā)票帶在身上,路上遇到交警給交警看一下,就不會被罰款了。

同樣的情況還存在于新日、臺鈴兩家電動車店。
商家:福州全市停發(fā)電動車牌
福建新聞廣播1036“三劍客”采訪中,幾個商家的說法基本一致,那就是福州暫停給電動車上牌,恢復上牌時間大概在十一前后,目前個別電動車有牌,是前期上好的,新國標的車基本都沒有牌。部門為什么要停發(fā)電動車牌?有的商家表示,部門在研究是不是將電動車牌底色從現在的綠色換成其它顏色。

所有的商家都表示,沒有牌不影響使用電動車,只要帶著合格證和發(fā)票就可以了。有的商家說,如果被抓罰款了,可以找到商家,他們負責。
交警:部分商家違規(guī)銷售暫停帶牌銷售
福建新聞廣播1036“三劍客”接到多位福州市民反映,自己買的電動車一個多月了,還沒上到牌,還有聽眾表示,買到的電動車有牌,查了一下發(fā)現,這個牌不是登記在自己名下。

記者注意到,在福州12345網站上,福州交警回應市民相關詢問介紹到,根據《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福州實行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消費者應直接在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店內購買已上牌的車輛。對商家銷售無牌車輛的,消費者可向當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舉報投訴,可要求退車及賠償損失。
根據《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應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并領取牌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愛瑪、雅迪、臺鈴等個別商家因違規(guī)銷售及登記電動自行車被暫停帶牌銷售,目前問題正在進一步查處中,沒有違規(guī)的商家可以正常帶牌銷售及辦理登記上牌。
電動車無牌銷售,給購車市民留下很多隱患和風險,福建新聞廣播記者會繼續(xù)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