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29日訊 據福清廣播電視臺報道
日前,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聯合發(fā)出通知,要求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yè)信息系統(tǒng)建設,從6月1日起對瓶裝液化石油氣銷售進行實名制管理。
對于市民來說,在大家已經熟悉的車票實名、快遞實名之后,經常用到的瓶裝液化氣,以后也必須出示身份證才能購買了。
昨日,記者從鏡洋鎮(zhèn)一家燃氣企業(yè)的充裝站了解到,從5月初開始,他們就已經做好了購氣出示身份證的通知工作,目前,前來購氣的部分客戶已經在主動配合出示身份證進行相關登記了。

據了解,根據規(guī)定,從6月1日起,單位購買瓶裝液化氣,應提供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及購氣人有效身份證件,而個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登記查驗后方可購買,首次購氣開戶還需要提供居住地址證明。
福清市魁星石油充裝站站長陳峰:根據相關部門要求,我們從4月份開始對餐飲業(yè)和單位用戶先實行實名制。6月1日開始,將對個人用氣也進行實名登記。
市住建局液化石油氣管理站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6月1日起實施的瓶裝液化石油氣實名制管理對供需兩端都做了明確規(guī)定,除鋼瓶充裝單位、供應站、運輸企業(yè)須取得資質外,購買單位和個人也需提供合法的有效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