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27日訊 據(jù)福州晚報報道 記者昨日從福州市外僑辦獲悉,該辦已于24日入駐福州市市民服務中心,開始辦理2017年度“三僑生”高考身份證明,截止時間為5月8日。
今年我省對參加普通高考和中考的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即“三僑生”)繼續(xù)實行適當照顧政策。福州籍高考考生的“三僑生”升學照顧身份證明書由福州市外僑辦出具;中考考生的“三僑生”升學照顧身份證明書由考生戶籍所在縣(市)區(qū)外僑辦出具,辦理時間自4月24日至5月20日。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
華僑類需提供:華僑(華人)所在國政府頒發(fā)的護照、定居證影印件及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對其在該國合法定居的公證(認證)書證明;或華僑本人護照、居留證原件。歸僑類需提供:歸僑在國外定居的原始證件或回國定居后歷史檔案記載(如戶籍檔案證明)。此外還要提供華僑、歸僑與子女的關系公證或具有法律效力的關系證明,考生的戶口本(身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