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輛共享單車
被棄水溝里
3輛共享單車被拋進兩米多深的排水閘水溝里,單車運營人員雨天里撈了1個小時。撈車現(xiàn)場的情景,讓市民徐先生看了直嘆辛苦。
記者昨日來到閩江大道臨江的一處排水閘時,看到3輛共享單車已從2米多深的水溝中被撈起,車身沾滿污泥,受損嚴重。徐先生介紹,他前天就在水溝中發(fā)現(xiàn)了3輛單車,在微博上反映后,昨日15時左右,共享單車人員來到現(xiàn)場撈車。
徐先生介紹,昨日下午撈車時正下著雨,撈車難度較大,需要多人合力,才能將單車撈上岸。“花了1個多小時,撈車過程真的很辛苦!”
共享單車頻遭“黑手”
惡意破壞須擔責
3月18日上午,市民黃女士路過白馬南路附近時,發(fā)現(xiàn)白馬河底沉著好幾輛共享單車。隨后,共享單車的工作人員趕到現(xiàn)場,找來繩索和小船,將單車一輛輛撈起,一共9輛。
“有一輛共享單車竟然被掛到3米高的樹上。”近日,家住遠洋路遠東麗景小區(qū)的王先生撥打本報熱線反映,他們小區(qū)附近的馬路上,有人惡意將共享單車掛到行道樹上。
3月22日,多名市民向本報反映,福建農(nóng)林大學東門附近,有人惡意丟棄了幾十輛共享單車。記者來到該校東門附近的一處公交站看到,二三十輛共享單車疊在一起。“這些是被占道擺攤的攤販丟棄的。”農(nóng)林大學的學生告訴記者,東門附近占道攤販多,共享單車占據(jù)了他們擺攤的地方,他們就把單車隨意丟棄。
福建知信衡律師事務所吳丹律師告訴記者,將共享單車上鎖,導致其他人無法使用的行為,構(gòu)成了對共享單車供應商財產(chǎn)權(quán)的侵犯。故意毀壞共享單車可能涉及故意毀壞財物罪,即使未構(gòu)成犯罪的,也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記者了解到,包括福州在內(nèi),國內(nèi)已有多起破壞共享單車及利用共享單車進行詐騙而受到處罰的案例。
ofo共享單車相關負責人喬鵬飛表示,希望政府管理部門尤其是執(zhí)法機關加強管理,打擊惡意破壞共享單車的行為。政府部門可以考慮將使用共享單車過程中的不誠信記錄,納入公民個人社會誠信記錄系統(tǒng),向社會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