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
◆針對行駛中的車輛
今天下午,海都記者聯(lián)系了福州高速交警二大隊,有關人士回應:根據道交法規(guī)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必須綁安全帶,否則將受扣2分罰款200元處罰。關于駕駛員在收費站取卡時因車輛未貼近、取不到卡時,部分駕駛員需解開安全帶的情況,交警從人性化角度不會予以處罰。
該人士介紹,在收費站周邊,交警確實會開展不綁安全帶的違法整治,但主要是在收費站查處進入收費口車輛和離開收費口車輛,但都是針對行駛中的車輛。
該人士介紹,今天下午,這名網友也到高速交警二大隊,經過調取現(xiàn)場視頻和交警執(zhí)法記錄儀錄像,核實這名網友當時已經取完卡、車子已在前進檔并且移動了,被交警攔下查處。交警執(zhí)法符合執(zhí)法規(guī)范,當事司機也沒有異議。據了解,這輛車為閩DW22**,駕駛員姓陳。
其實這種事外地也有發(fā)生
看看外地類似案例的報道

沒想到還有這么多講究!當然,在收費站還要注意以下行為!
收費站前停車
有些車主在收費站前停車休息,很容易影響交通,引發(fā)事故,此外被拍到還會被罰款。
無特殊情況,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區(qū)停車的,處200元罰款。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收費站區(qū)域停車,分內外廣場。
在福建省內各大收費站內廣場屬于高速公路違法停車,200元,6分!
外廣場的話,因為有標志指示不允許亂停,如果違法停車的話視為違反禁令標志,罰款150元,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