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2月16日訊(海都記者 朱敏敏 通訊員郭勝蘭 )為緩解男友在戒毒所無錢花的情況,黃某竟將剛出生不久的親生女兒以3.8萬元的價格販賣給他人。近日,經(jīng)福州晉安檢察院公訴,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被告人黃某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萬元。
檢方稱,女子黃某與楊某系男女朋友,二人無固定經(jīng)濟收入,且常年吸食毒品。
2015年7月,黃某在福州產(chǎn)下一名女嬰。當年,楊某被廣東警方強制戒毒兩年,黃某擔心男友在戒毒所內(nèi)無錢花,竟狠心將剛出生不久的女兒以3.8萬元的價格販賣給他人。獲取贓款后,除6600元匯給男友、3000元用于兒子讀書,其余的均被黃某揮霍一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