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惠安縣山霞鎮(zhèn)的鄢先生丟失一部手機,里面存有重要的工程資料和合同,沒了手機,項目無法進行。好在莊老伯撿到了,拿著手機到派出所找失主。
“我在馬路上撿到一部手機,等了許久也沒等到失主。”莊老伯拿著手機來到惠安縣公安局山霞派出所,說是在散步的時候撿到的,在原地等了許久沒等到失主。
由于手機屏幕破碎,無法查看里面的信息,民警根據(jù)莊老伯撿手機的地點,走訪了附近的店鋪,并調(diào)取周邊的監(jiān)控視頻查看。民警正在調(diào)查時,派出所接到了鄢先生的報警。“我的手機丟了!里面存有重要的工程資料和合同,沒有它工程就進行不了……”鄢先生心急如焚,說自己在上班途中不小心將手機弄丟了。
鄢先生所描述的丟失手機的地點,與莊老伯撿拾手機的地點吻合,民警判斷這部手機正是鄢先生所丟失的,便讓鄢先生前來認領。
“太感謝你們了,它對我真的非常重要!”鄢先生接過失而復得的手機,對民警和莊老伯連連致謝。他告訴民警,自己是附近工地的負責人,一大早趕著上班,放在口袋里的手機在路上掉了,他到工地才發(fā)現(xiàn)。鄢先生表示,他目前負責的這個項目有百萬合同額,手機里有報價清單以及工地施工重要數(shù)據(jù)資料,如果找不回手機,很多施工將無法正常進行。(融媒體記者 林志安 通訊員 何煒楨 文/圖)
來源:東南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