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泉州市交警支隊獲悉,7月5日起,交警部門將在市區(qū)4個路口、路段啟用電子警察設備,對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
該批電子警察設備的設置點在津淮街與美食街交叉口、江濱北路萬科城二期路口、溫陵路與寶洲街交叉口、通港東街(后渚大橋進出城卡口)。根據(jù)以上電子警察監(jiān)控的記錄,在上述路段有交通違法行為的車輛,支隊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共同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融媒體記者 張曉明 通訊員 趙美緣)
來源:泉州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