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跑、代課——
支持:體測統(tǒng)一標準“一刀切”
體重140多斤、身高150厘米的高嵐嵐是泉州某高校的一名大二學生,由于從小就比較胖,她的體育成績一直較差,對于每年體測要考的800米跑,她覺得是一種“折磨”。她說,“自己體能實在太差,感覺再怎么練也難以達標,找代跑也是無可奈何的選擇。體測的項目可以更靈活一些,而不是統(tǒng)一標準。”
曾經找別人代上公共課的孫志成表示,有些公共課十分枯燥,聽了昏昏欲睡,與其人在課堂心不在,不如找人代替自己去上課。他可以把上課的時間用來做其他事情,比如兼職、看書等。
反對:應對投機取巧行為說不
市民梁先生的女兒在福州某高校讀大三,對于代跑、代課等行為,他持堅決反對的態(tài)度。他也告誡女兒,國家之所以要考體測,就是為了讓大學生們強身健體,增強體魄,如果找人代跑,體測也就失去了本來的意義,學生也失去了增強體能的契機。
肖教授表示,這種行為不可取,是一種不誠信的行為,應該杜絕此類行為。“大學課程設置,總體是科學、專業(yè)和有針對性的,是按照人才培養(yǎng)的規(guī)格來設置課程的。個別學生以課程無聊為借口,找人代課后,自己在宿舍睡懶覺或玩游戲,這種行為是不對的。”“代跑和代課都是違紀行為,”甘教授也表示,有的學生純粹是懶惰,過分放縱自己而不去上課,有的學生則不管課程是否有趣,而是秉承功利主義,認為這門課對自己沒用就不去。“大學不是一個只培養(yǎng)職業(yè)技能的地方,所有的課程都是潛移默化地產生影響,培養(yǎng)學生的綜合素質。”
對此,肖教授建議,假如一個班級里,只有少部分人認為一個課程無聊,那么學生應該從自身找問題,假如大部分人都認為課程無趣或聽不懂,也可以以班級名義,一起聯名向學校反映,學校會具體調查,并作出調整。
“其實,代跑和代課都是投機取巧的行為,大學有了這個習慣,今后步入社會可能缺乏對規(guī)則的敬畏心。”因此,甘教授建議,在大學階段就應該防微杜漸。一方面,學生應自覺遵守校紀校規(guī),如果確實有事無法到堂上課,可按正規(guī)程序請假,老師并不是不能理解。另一方面,校方可采取“刷臉”等方式加強考勤,還可以新增針對此類行為的規(guī)章制度,明確一旦發(fā)現代課等行為會采取什么樣的處罰措施。同時,家長和社會也要加強正面宣傳和引導。
代考、代寫論文——
反對: 花錢“走捷徑”傷害他人利益
“代考、代寫論文的行為,是一種非正義的、對其他認真?zhèn)淇己驼J真寫論文的同學不公平的行為。”林曉穎認為,尤其是關系到學生未來的、考上和考不上對應不同人生道路的考試,大家都是拼命在準備,而那些花錢企圖“走捷徑”的人,不僅傷害到其他同學的利益,也對自己和代考的同學不利,畢竟一旦被抓到,斷送的是兩個人的前程。
“教育部頒布的《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中明確規(guī)定,大學生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遵守校紀校規(guī);遵從學術規(guī)范,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泉州某高校不愿具名的行政人員表示,對此類行為,學校的校章校紀也有明確的違紀處分規(guī)定,一經發(fā)現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律師:“代考”是違法行為
對于代考行為,福建泉中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倩雯表示,刑法有相關的規(guī)定,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屬于違法行為,將面臨刑事處罰。國家考試包括高考、自學考試、公務員考試、司法考試、職稱考試、研究生考試等。此外,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她提醒廣大學生,比考試更重要的是做人,比分數更重要的是人品,不要一時糊涂,釀成終身遺憾,誠信考試,更要誠信做人。
專家:學校應設立舉報制度
“針對找人代寫論文的行為,這就考驗指導老師、答辯組老師們的判斷力了,指導老師要加強指導,答辯組老師們要加強把關。”肖教授認為,代寫論文行為要堅決予以批評,要加強誠信校風學風建設,培育大學生的誠信品格。高校自身需進一步規(guī)范考試、論文過程管理,設立舉報制度,查處結果和畢業(yè)就業(yè)等形成聯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