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處電動車違法336起 三種方式可免處罰
豐澤交警一中隊副中隊長林士偉介紹,對于電動自行車輕微違法行為,駕駛員可以三選一,自愿選擇一種方式來代替處罰。對于不愿意接受這三種方式的,也可以按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罰款處罰。“但是,處罰不是我們的根本目的,最主要的還是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我們今天新增的這個朋友圈集贊的方式,不僅能讓駕駛員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還可以以點帶面,擴大宣傳教育的范圍。”林士偉說。
據(jù)了解,截至上午行動結(jié)束,泉州交警共查處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389起,其中不按道行駛336起,超員11起,闖紅燈4起,超標電動車違規(guī)上路24起,其他違法行為14起。據(jù)民警介紹,通過近段時間專項整治與宣傳教育的同步進行,電動自行車違法量有所降低。此外,交警鐵騎近期持續(xù)進行路面喊話勸導,也糾正了不少違法行為。
交警提醒,接下來,交警部門將繼續(xù)深化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請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