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某編造的任命書
紅白喜事間來回揩油,積少成多
王某這些年,對錢的花銷去路做了一些記錄。
比如:1.郭科長買蜜100元,郭科長買水200元,郭科長女兒生日300元,郭科長夫婦生日300元,李弟七伯廳長外甥滿月300元。2.總警監(jiān)女兒婚禮300元,給裕鳳去廈門參加毛筆字比賽500元,給總警監(jiān)小弟結(jié)婚500元。4.給葉副科老爸生日3000元,買金門高粱酒1200元,給總警夫人買衣服500元,給總警吃飯1000元,給總警買煙200元。5.交3人工商醫(yī)療保險800元,給裕鳳住院費5500元,給琴車費500元,給陳大嫂住院手術(shù)費3000元。6.給女兒買衣服300元,給琴二伯母看病費500元,請夏書記吃飯1000元,給琴二伯母支柱費500元。14.給王廳長孫子做生日600元,給書記和廳長發(fā)證辛苦費600元。17.另再給書記6000元。22.給琴老媽葬禮2000元。23.給顧美香喪禮1000元……
這樣的花銷,王某記錄了30條,每一條里都是好幾筆賬。出現(xiàn)在這些賬目里的人物,其實都是李某自導自演杜撰的。
這些錢,每一筆都匯到了李某的卡上。王某深信不疑,他說自己沒有實際證據(jù),并且跟李某認識多年,出于信任,他就一直相信李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