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還在住院的曾女士已經被警方控制
但是,其女兒與丈夫感情不好,并經常吵架,最終兩人分居,其女兒住在崇武婆家,其丈夫則住在山霞。黃女士說,她女兒曾被撞傷不能走路,因此平時一直在家中沒有工作。小孩7個月大就被男方接到家中照顧。
上午,女子從崇武打了一輛摩的,到山霞丈夫家中看望其兒子。“我跟她說過,等我掃完馬路回家再帶她過去,但她不聽。”黃女士說,她回家后找不到女兒,正好其親戚打來電話,告訴她發(fā)生了悲劇。原來,黃女士的女兒到丈夫家后,不知道發(fā)生了什么口角,便拿起一把生銹的剪刀刺向自己11個月大的兒子,造成小孩肺部被刺傷。隨后,她又自己拿剪刀將自己刺傷。
“剪刀可能是她自己帶過去的,因為男方家沒有剪刀。”黃女士說,悲劇發(fā)生后,男方親戚發(fā)現(xiàn)并叫了救護車,將兩人送到醫(yī)院。
據男方兩名親屬介紹,小孩當時被母親刺了三刀,并倒在廁所內。至于女子刺傷小孩前發(fā)生了什么,他們也不清楚。
目前,惠安警方已介入事件調查,女子為何將自己的孩子刺傷?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