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都記者直播
□普及一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guī)定,機動車經(jīng)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jīng)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xiàn)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機動車不禮讓行人交通違法行為,是指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且車身任何部位未進入人行橫道區(qū)域,遇已進入人行橫道且未闖紅燈的行人即將通過機動車前方時,未停車讓行的行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依據(jù)《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七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處100元罰款、記3分處罰:
(一)遇行人行經(jīng)人行橫道,鳴笛催促搶行的;
(二)遇行人隊伍行經(jīng)人行橫道,強行穿插,造成行人行進中斷的;
(三)同方向有兩個以上車道,已經(jīng)有機動車停車禮讓行人,其他機動車仍強行通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