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0月18日訊 據(jù)泉州晚報報道,新買了一輛汽車因為之前使用摩托車違章未處理不能上牌,石獅人吳某想出一個“好辦法”,到派出所報警謊稱車輛被盜,這樣摩托車違章就不用處理,以為這樣可以瞞天過海,沒有想到聰明反被聰明誤。
“我的車放在東城美居小區(qū)門口被盜,具體是哪天我忘記了。”9月29日,吳某到寶蓋派出所報警說道。之后,辦案民警在辦理案件中發(fā)現(xiàn)當中有出入,便于10月16日打電話通知吳某到派出所進一步配合調(diào)查。誰知,面對民警的再次詢問時,吳某的神情有些緊張,說起摩托車被盜經(jīng)過前言不搭后語,民警感到背后必有隱情,便繼續(xù)對其進行詢問,在強大的壓力下,事情終于真相大白。
原來,吳某的摩托車是在2015年7月份被朋友借走,因為未戴安全帽被正在執(zhí)勤的交警查獲,后來因為邱某害怕受到處罰,將摩托車丟下便走掉了,車輛被交警扣押了。因為摩托車很舊了,自己打算也不要了,所以就沒有去處理。到了2016年8月,吳某買了輛汽車,要去給汽車掛牌時,發(fā)現(xiàn)自己之前摩托車違章未處理,需要處理后汽車才能上牌,但處理違章需要有摩托車行駛證,摩托車行駛證當時放在摩托車上了。因為急著給汽車上牌,吳某便想出了一個自己認為很好的辦法。目前,吳某因謊報警情被行政拘留6日。
警方提醒:謊報警情不僅觸犯法律法規(guī),更占用了有限公共資源,造成可能更有需要的人得不到及時救助。公安機關對于惡意騷擾、故意謊報警情、編造虛假信息危害公共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