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2月25日訊 據泉州晚報報道,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組織1869名群眾“入會”,非法吸收“入會款”高達5.9億余元。今日上午,石獅鴻山東埔人邱某治、邱某和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提起公訴。今日石獅法院并沒有當庭宣判,判決結果將擇日宣判。
據介紹,被告邱某選與被告邱某和兩人系夫妻關系,兩人均為小學文化,無業(yè)。據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至2015年間,邱某選伙同邱某典(已歿)在石獅市鴻山鎮(zhèn)東埔東大埔24號家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從事民間“標會”活動,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組織石獅、晉江、廈門籍群眾先后“入會”,非法吸收“入會款”。邱某和負責收支部分“入會款”及書寫收款憑證。其中,2012年至2015年間,邱某選、邱某和等人共同吸收邱明某、張某等1896名群眾的“入會款”,共計人民幣592719000元。2015年5月,“標會”倒閉,尚有人民幣204877000元未能歸還。
2015年5月27日,邱某治、邱某和通過電話向石獅市東埔邊防派出所要求投案。同年6月2日,公安人員將邱某治、邱某和帶至石獅市公安局。當天,兩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石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7日,被石獅市檢察院批準逮捕。
今天上午開庭審理后,石獅法院沒有當庭宣判,判決結果將擇日宣判。
承辦法官表示,“標會”是一種非法的民間借貸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一旦發(fā)生債權糾紛,人民法院也不予受案。如果出現(xiàn)倒會、逃會、停會,“會頭”就有可能涉嫌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罪名,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法院提醒廣大市民,不要參與民間標會,若要投資應選擇正規(guī)金融機構,以確保資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