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10日訊 據(jù)福建省水利廳消息 日前,福建省河長辦印發(fā)《關于公布2019年河湖長制考核結果的通報》公布了各設區(qū)市及平潭綜合評分情況,三明市位居全省第 一。
具體評分如下:三明市98.0分,泉州市97.8分,廈門市96.5分,莆田市96.5分,漳州市95.8分,南平市95.0分,龍巖市94.3分,寧德市92.8分,福州市90.9分,平潭綜合實驗區(qū)90.1分。
河湖“清四亂”今年將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
3月27日,福建省河長辦、省水利廳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推進河湖“清四亂”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前階段專項行動的基礎上,對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積0.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進行再次摸排整治,對2018年以來的涉河審批項目開展“回頭看”,并建立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工作機制,持續(xù)深入推進河湖“清四亂”工作。
《通知》明確,重點遏制“四亂”增量、消除存量,分為摸排、整治、核查三個階段實施,要求各地要加大暗訪督導、抽查復核力度,對新發(fā)現(xiàn)“四亂”問題要應改盡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對2019年部省暗訪發(fā)現(xiàn)未整改到位的問題要加緊推進、盡快銷號;對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現(xiàn)涉河違建、非法圍河圍湖等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按“頂風違建”予以處置;要加強信息溝通,確定專人及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福建省河長辦、省水利廳9月份將組織核查,對核查仍存在河湖違法違規(guī)行為,堅決依法予以整治;對整治不力的,將嚴格按照“五個一批”要求責令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