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6月27日訊 據湄洲日報報道 昨日,記者從莆田市教育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和管理水平,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提升營商環(huán)境,我市近日出臺實施細則,由教育部門牽頭,試行校車使用許可初審“一事聯(lián)辦”集成套餐服務。
根據實施細則,校車使用許可初審“一事聯(lián)辦”套餐實施事項,具體為“校車使用許可的初審”、“行駛路線跨越兩個以上設區(qū)市的校車使用許可的初審”和“行駛路線跨越兩個以上縣(區(qū))的校車使用許可的初審”三個事項。荔城區(qū)、城廂區(qū)統(tǒng)一依托市行政服務中心一層民生經濟領域一事聯(lián)辦綜合受理窗口對外運作。
申請人可通過實體辦事大廳或網上辦事大廳提交申報材料,綜合窗口對非關鍵性材料實行“容缺預審”。綜合窗口收到申請材料后當天將材料移交給教育部門,教育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對材料進行審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含各自組織現場查看校車行駛路線)在校車使用許可申報表中填寫審查意見;教育部門自收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回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校車使用許可初審意見,初審同意許可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初審不同意許可的,應當說明理由。綜合窗口接到教育部門告知初審決定后,在1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湄洲日報記者 劉永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