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0月11日訊 據福建日報報道,日前,莆田市印發(fā)《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實施細則》,規(guī)定將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報酬,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個人和用人單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個人和用人單位列入“黑名單”。
“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工作開展已久,此次主要是對內部流程和文書進行完善。”莆田市人社局勞動關系科科長鄭雷說,相關部門將用人單位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前,應當履行書面告知程序,下達《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的權利;相關部門決定將用人單位移出拖欠工資“黑名單”,應當作出《移出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決定書》。
相較于其他地區(qū),莆田整個產業(yè)結構中,制鞋、服裝等傳統(tǒng)制造業(yè)占比較大,其中又以中小民營企業(yè)為主,近年來,有些企業(yè)資金周轉困難,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時有發(fā)生。為了加強對拖欠工資違法失信用人單位的懲戒,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莆田市對“黑名單”管理工作進行再規(guī)范、再細化。
鄭雷說,今年已有兩家用人單位被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分別是莆田市海藍鞋業(yè)有限公司、福建省龍濤勞務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單”信息納入當地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用人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在政府采購、資質審核、融資貸款、稅收優(yōu)惠等方面予以限制,使企業(yè)“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