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0月10日訊 據福建日報報道,日前,省司法廳、省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部署開展“法援惠民生·助力農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設工作,加強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該項工作以“防范、主動、全覆蓋”為重點,圍繞服務農民工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勞動權益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等任務,進一步創(chuàng)新服務方式、加大普法力度,預防和減少農民工勞動權益糾紛,推動實現2020年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目標。
省司法廳要求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對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開辟綠色通道,做到優(yōu)先受理、優(yōu)先審查、優(yōu)先指派、優(yōu)先辦理。對群體性案件和行動不便的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可安排工作人員上門受理;對情況緊急的案件可先行受理,事后補辦材料手續(xù)。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按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兩倍執(zhí)行,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工傷案件的免除經濟困難審查。加強城際間、省際間司法局、農民工辦的協調合作,就異地調查取證、提供法律援助等事項開展協作,年內在全省實現法律援助案件異地受理。各地可選取1~2個涉及農民工爭議案件集中的縣(市、區(qū))開展試點,在人民法院、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設立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窗口,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維權案件通過簡易程序快速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