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經(jīng)營著一家油站,今年5月初,他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孫某自稱在廣州有個油庫,價格比較便宜。陳某做生意一向謹慎,剛開始并不太相信。之后該陌生男子又多次打來電話,稱愿意低價銷售柴油,正常油品價格一噸4650元左右,他可以賣一噸4210元,還稱陳某可以在油過磅完了再打款給他。見中間利潤頗豐,陳某不禁動了心,于是就讓公司的司機任某去對方所說的油庫所在地廣東拉油。
5月30日,任某按照孫某給出的地址,到達廣東番禺港茂一石油成品貯存公司。在跟該公司工作人員接頭后,安排給車子裝滿了三十多噸油,就到該公司的地磅處過磅。過磅后任某將過磅單、出庫單發(fā)給陳某,等待陳某向賣家付款后再將油車開回莆田。而這時孫某也聯(lián)系催促陳某打款,并給了一張農(nóng)業(yè)銀行儲蓄卡的賬號,稱打完款油車即可離開。陳某于是分三次往該賬戶分三次轉(zhuǎn)賬共計134100元。
然而司機任某持著陳某發(fā)過來微信轉(zhuǎn)賬憑證給油庫工作人員查看,欲開車離開時,卻被告知他們沒有收到款項。陳某再聯(lián)系孫某,電話已經(jīng)顯示無法接通,他心下大急,意識到可能上了當,馬上向公安機關報案。
警方順藤摸瓜 嫌疑人全落網(wǎng)
5月30日下午,霞林派出所接到受害人陳某報案后,即刻將受害人被詐騙的信息錄入公安部止付平臺,啟動了緊急止付程序,將犯罪嫌疑人尚來不及取走的8萬元錢予以凍結(jié)。市公安局反電詐中心、技偵支隊和城廂分局信息化警務中心也馬上介入案件調(diào)查工作。
經(jīng)向銀行部門查詢,陳某被騙轉(zhuǎn)賬的款項有部分在福州市華林路一個自動取款機上被取走。民警們兵分幾路,一路往銀行繼續(xù)查詢被詐騙款流向情況,一路即刻趕往福州,沿途調(diào)取視頻監(jiān)控,一路追蹤。經(jīng)過幾日的追蹤尋跡研判,6月9日20時許,民警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可能出入地點,經(jīng)布控蹲守,成功在福州市一賓館、福州火車站北廣場,抓獲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鄭某庭、鄭某橋和孫某用等3名,繳獲涉案銀行卡6張。
窺見絕妙“商機” 合伙實施詐騙
經(jīng)審查,犯罪嫌疑人孫某曾因涉嫌強奸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后經(jīng)減刑于2013年9月15日刑滿釋放,出獄后無固定職業(yè),到處流竄混日子。
2016年年底,孫某因輾轉(zhuǎn)各城市,窺見了一個“商機”,他看到各地的油站均是長途從很遠的地方運油,就打起了虛假交易油的主意。于是孫某拉上了鄭某庭開始了行動。起初還不敢玩虛假交易,他們試著聯(lián)系買油的買家到外地的油庫買油從中賺取差價。在三明市,孫某找到一個想買油的老板李總,又聯(lián)系了福州連江碼頭一賣油的負責人,從中牽線,雙方交易后孫某得到了中介費。
如此兩次之后,孫某見李總對他已經(jīng)漸漸信任,就開始動起歪腦筋。他打電話給三明的李總說最近油價又降了,需要的話可以再到碼頭運油回去。李總不疑有它,安排了司機開著油罐車到連江碼頭運油。司機在碼頭裝油時,孫某就打電話給李總說油罐車已經(jīng)上了高速,讓他先把油款打到鄭某庭的銀行卡上。李總不假思索就向鄭某庭的銀行卡打款16萬多。收到錢后,孫某馬上關機,之后取款5000元分給了鄭某庭。
見錢如此好賺,孫某和鄭某庭越發(fā)大膽,四處尋找作案目標,2017年2月的某天,孫某打聽到了福州長樂那邊有人需要買油,在寧德有個賣油的油庫,并且了解到了雙方的聯(lián)系方式。兩人換了張手機卡,打電話給福州長樂的買家,自稱是寧德油庫的工作人員,可以較低的價格賣油給他,并且讓他可以自己派油罐車過來裝油過磅后再付款。買家就同意了,表示要買三十噸左右的油。鄭某庭就又打電話給寧德的油庫,稱要買油,并約定了時間。如此這般,在三十多噸油過磅后,鄭某庭將銀行卡號發(fā)給買家,又順利收到了十一萬多的匯款。
之后,2017年3月、4月份,兩人又用了同樣的方式作案2次,詐騙了18萬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