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jiān)控截圖
10月7日當天晚上,嫌疑人又在楓亭作案得手了。據(jù)受害女孩小柯的描述,當晚,她和閨蜜騎摩托車外出玩得較晚,在路邊停車玩自拍時,一男子駕駛著一輛女士摩托車突然把她們放在車上的一個包奪走,得手后加大油門揚長而去。視頻比對,兩起案件系同一人所為。
10月9日,經(jīng)過在郊尾沙溪村2天的蹲守,經(jīng)身份確認,民警在嫌疑人楊某家中將其帶走。
經(jīng)調查,楊某對自己實施的4起搶奪案供認不諱。楊某今年28歲,沒有前科,已婚且育有兒女。將楊某帶走時,其父母根本不能理解兒子的行為。他們痛苦地質問兒子:“沒錢為什么不好好和家里商量呢?!”楊某此前在外和親戚一起做生意,回家的這段時間,因為經(jīng)濟問題和家里有過一些矛盾。因為手頭拮據(jù),一時想不開的他,居然打起了搶奪的主意。或因搶奪為臨時起意,得手的幾部手機,楊某都還放在家里,尚未處理。
本案中,還發(fā)生了這樣的細節(jié)。受害者小柯包被搶奪后,并沒有想到第一時間報警,而是給嫌疑人打電話商量,只要對方把手機和包還給她們,她們就會給一點錢作為“補償”。嫌疑人答應了。雙方馬上約好在位于郊尾的一處見面地點,兩個女生壯著膽如約前往。嫌疑人把手提包和手機還給了她們,換回了200元。
警方提醒,向嫌疑人“贖包”的這一做法,十分不可取,且是對犯罪分子極大的縱容,切勿借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