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6月27日訊 據(jù)東南網(wǎng)報道,近日,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2017年住房公積金“限高保低”標準的通知》,自7月1日起,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
據(jù)悉,住房公積金繳存“限高保低”,是指職工單方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最高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全市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與最高繳存比例的乘積,最低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水平與最低繳存比例的乘積。寧德市從2008年開始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實行“限高保低”政策,每年的7月1日前公布下一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上下限標準,一年一定。
根據(jù)《通知》,寧德市住房公積金“限高”標準為:中央駐寧單位、外省市駐寧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工資基數(shù)為25545元,最高月繳存限額為6132元(單位和個人各3066元)。寧德市其他繳存單位及其職工最高基數(shù)為15327元,最高月繳存限額為3680元(單位和個人各1840)。
此外,根據(jù)福建省政府公布的寧德市最低工資標準1280元及相關規(guī)定,寧德市2017年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shù)調整為1280元,月繳存額的“保低”標準調整為128元(單位和個人各6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