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2月1日訊 據(jù)大武夷新聞網(wǎng)報道 為了趕時間去工地,選擇從高速公路行駛,節(jié)省時間,但因車速過快,駕駛人不僅面臨罰款,駕駛證還要記12分。
日前,南平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民警在寧光高速下行延平服務區(qū)執(zhí)勤時,收到測速設備預警,一輛小車車速為156km/h,該路段限速為100km/h,超速比例達56%,涉嫌超速違法。
民警立即布控攔截,將車輛引導至服務區(qū)檢查點。經(jīng)詢問得知,該車搭乘的均是相熟的務工人員,因趕時間去工地,駕駛員車開得比較快,并沒有意識到超速這么多。
駕駛員的行為構成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未達80%嚴重超速違法。民警對駕駛員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處以扣留駕駛證、罰款500元、記12分。 (盧國華 李嘉)


 
          




